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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0-08-19

8月1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海洋局局长张建东出席发布会并向新闻媒体介绍有关情况,省海洋局副局长王仁堂以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属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3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产能达37.6万吨/日,居全国首位。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5市,在海岛建设的16处海水淡化工程,产能5165吨/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1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工业园区用水,产能27.1万吨/日,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市政供水,产能10万吨/日。

山东是海洋科技大省,拥有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科院海洋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中船重工725所等多家海水淡化科研能力较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一批海水淡化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人才。8月4日,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在青岛成立,领域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配套服务企业及有关科研机构50多家单位成为首批会员,致力于打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政产学研金服用”的一体化创新平台,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计划到2022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将超过100万吨/日。总体布局是:一区、两园、多点、群星。全省整体创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青岛百发、烟台海阳两个具有辐射供水功能和全产业链的综合性产业园;在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6市沿海工业园区配套建设14个海水淡化基地,在潍坊建设2个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基地,实现水盐联产;根据需求在全省32处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站,500余艘远洋船舶配备海水淡化装置。

《意见》提出,山东将实施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和科技支撑行动来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同志还就我省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优势和瓶颈、海水淡化成本情况以及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主办方:山东省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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