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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海洋文化广场及执法公务码头项目(海洋文化广场部分)用海调整 论证报告评审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2-05-06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威海市海洋文化广场及执法公务码头项目(海洋文化广场部分)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

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市海洋文化广场及执法公务码头项目(海洋文化广场部分)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中国海洋大学

      公示期为4月25日至5月12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海洋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电话:0531-86977064  

 邮编:250002

 附件:威海市海洋文化广场及执法公务码头项目(海洋文化广场部分)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附件:

威海市海洋文化广场及执法公务码头项目(海洋文化广场部分)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主办方:山东省海洋局

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