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海洋局对2021年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再评估。现将再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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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再评估结果
山东省海洋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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