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三期工程升压站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进行公示。
序号 | 海域使用申请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1 | 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三期工程升压站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 山东汇力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7月21日至8月2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海洋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电话:0531-51791583
邮编:250002
附件: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三期工程升压站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
寿光风力发电三期工程升压站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主办方:山东省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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