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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坚持“五个突破”导向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2-11-21

滨州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向海思维不强、经济总量不大、产业层次不高、科创能力不足、海陆联动不实等问题,深度融入海洋强省重大战略,推动重点工作有特色、难点任务有突破,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向海思维求突破。加快从陆域单一思维向陆海统筹综合思维转变,不断向近海远洋要空间、要资源、要效益。优化陆海空间规划,执行落实好《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临海、临港、临空等专项规划,真正把潜在空间开发出来、利用起来。强化海洋资源挖潜,充分利用好 130 余万亩沿海滩涂资源,推进实施好鲁北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和渤中 19-6 项目等重点项目。同时,放大“虾贝虫藻鱼”资源优势,向水产种业、精深加工方向发力。深化 深化“ 港产城海”融合 ,一体化配置陆海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走陆海统筹、依海富民、以海强市的特色之路。

科技创新求突破。发挥好海洋发展研究院等平台作用,扎实做好优平台、攻技术、聚人才“三篇文章”。优平台,优平台,鼓励联合争创省级以上海洋科创平台,加快建设海上风电并网适应性检测中心、对虾联合育种中心等 5 个科创中心,提升海洋发展创新驱动力。攻技术,聚焦海洋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建立技术研发清单,推行“揭榜挂帅”“专家组阁”等新型科研模式,集中攻克一批海洋领域“卡脖子”技术,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聚人才,立足全市海洋产业发展,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服务体系,扩增高等教育资源和职业教育规模,做好应用型人才自主培养。同时,深入实施“三进三创”工程,引进海洋领域高端专家和优秀人才,壮大海洋产业人才队伍。

产业转型求突破。落实好产业链“链长制”,全力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抓住关键点,主动对接国家、省发展规划,谋划储备一批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 236 亿元的 111 个重点涉海项目建设,并充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规划建设 4 个风电、光伏装备产业园,打造千亿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补足薄弱点,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苗种繁育、水产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种质种业、精深加工等短板弱项,打造渔业、水产种业 2 个全产业链条,全力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抢占制高点,坚持绿色低碳、创新驱动,抢抓渤中 19-6 上岸机遇,推动海洋渔业向高值化、品牌化方向转型,海洋化工向新能源、新材料方向升级,海洋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海陆联动求突破。加快推进“四港联动”,强化港口关联度、海陆通达度、产城融合度,构建“通江达海”海河联运体系。强港口关联度,加快推进航道、高速、铁路、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铁水空管”集疏运体系,加快港口之间、港口与腹地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公转水”“公转铁”,形成联动发展的局面。加强海陆通达度,海陆双向纵深联通、通江达海,研究开通港口集群至域外港口的海上航线,增强与国际国内港口的联动互通。同时,加快滨州内陆港建设,拓展海港功能腹地,辐射黄河流域生产链、供应链、资源链集约集聚。强产城融合度,强产城融合度,要坚持“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园区,统筹布局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落地一批优势项目,引入一批优势企业,实现“以港兴产”“以港兴城”。

生态保护求突破。突出抓好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安全保障,坚决守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底线红线。突出生态修复,要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好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恢复滨海湿地原有生态功能。突出污染治理 ,要深入落实湾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构建流域—河口—海湾联动防治污染机制,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持续改善近海水质,着力建设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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