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1)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15日,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受理单位:山东省海洋局,受理电话:0531-86982209。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
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1)整改情况公示.doc
主办方:山东省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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